二、本公司訂定104年9月14日為除息基準日,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民國104年9月10日至104年9月14日止為股票停止過戶期間。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,最後過戶日104年9月9日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,掛號郵寄者以104年9月9日(最後過戶日)郵戳為憑;凡參加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(股)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,本公司將依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(股)公司送交之資料進行辦理過戶手續。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為新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:台北市重慶南路1段66之1號11樓(電話:02-23118787)

一、本公司於民國104年6月09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103年度盈餘分配案,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54,663,350元,每股配發新台幣2.0元。本公司於104 年6月24日至8月23日實施庫藏股買回,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,故股東配息率發生變動,分配股東現金股利新台幣154,663,350元,每股配發調整為新台幣2.01605929元。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友輝-本公司104年發放現金股利公告-更正配息率-101314693.h車貸tml



友輝:本公司104年發放現金股利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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